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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时 明确双方合作层级

网络热点05-09阅读:13评论:0

  5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为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明确双方合作层级。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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