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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多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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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摘要

【深交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多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纪律处分】证券时报网讯,深交所5月14日发布《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胡志刚给予纪律处分...

快讯正文

【深交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多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纪律处分】证券时报网讯,深交所5月14日发布《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胡志刚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查明的事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荣、颜利胜、胡志刚在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和金通灵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大华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二、对范荣、颜利胜给予三十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7年5月13日期间,不受理范荣、颜利胜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三、对胡志刚给予十二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期间,不受理胡志刚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四、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五、对范荣、颜利胜、胡志刚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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