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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险销售存在不当宣传等 泰康人寿保险山西吕梁中心支公司被罚2万元

网络热点01-03阅读:304评论:0

  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保险销售存在不当宣传、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及内控管理不到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吕梁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吕梁中心支公司个险分管总的李朝峰被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吕梁中心支公司银保部负责人的袁靖民被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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