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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骗投保人、虚增保费、聘任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个人代理人 泰康人寿安徽阜阳中心支公司被罚41万元

网络热点01-05阅读:222评论:0

  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阜阳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虚增保费、聘任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个人代理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41万元。

  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刘权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因欺骗投保人、虚增保费、聘任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个人代理人 泰康人寿安徽阜阳中心支公司被罚41万元

标签: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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