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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公交车上用刀刺女子(公交车上持刀抢劫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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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北京公交车上无端持刀伤人获刑一年,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_百度...

男子在北京公交车上无端持刀伤人获刑一年,我认为这个判决并不合理,应该更加严苛一些,才可以更好的净化社会环境。

北京一男子在公交车上持刀伤人获刑一年,这名男子因为患有酒精依赖综合症,想要报复社会,所以做出如此让人无法理解的事。

但问题是,这种有准备的方式,而且还是主动放对方进屋,那这就与正常的防卫有些不同了,所以不能说法院的判决不公,只能说咱们还是不太了解法律,也不了解案件发生的细节,这才认为“持械非法入侵”理应算是正当防卫。

这名醉酒男子于是报了警并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第1刀属于正当防卫,第2刀第3刀存在故意伤害,因此判定这位爷爷有期徒刑8个月并附带经济赔偿5万元。

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案例大概经过,是一名男子酒后掐住一名男童的脖子,爷爷担心孩子受伤,提刀将其砍伤。老人拒绝赔偿,在两次庭审后被判刑8个月。按照法院的审理,老人属于防卫过当,已经涉嫌故意伤人。

年8月,临高七旬老人杨杰因孙子被掐脖子,为保护孙子生命安全,用钩刀砍伤掐人的男子杨明。事发近三年后的2020年5月,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一审、二审,杨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南充公交杀人案:公交女售票员遭人杀害,乘客全都冷眼旁观!人性怎么了...

年7月8日晚,四川省南充市一辆1路公交车上发生了一起惨案。凶手张建国将公交车售票员任某8刀刺死,任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2003年1月16日,凶手张建国被枪决。

年7月8日晚8时30分许,张建国在南充市冷冻厂上了1路公交车,车上的女售票员任某提醒张建国交一元钱打票,而张建国掏出了5毛钱甩在了她身上,当任某提示他补上他少交的5毛钱时,张建国叫骂着拒绝了她。

当晚的一间末班车375路,大冬天的没什么人出来,所以车上人甚少,车上有一位年龄偏大的司机和一名年轻的女售票员,车门打开后上来四位乘客,一对年轻夫妇和一位年纪老迈的老太太,其中还有一个年青的小伙子。

风也很大,一辆末班车缓缓地驶出圆明园的公交总站,并没有什么特别,车上有一位中年司机和一名年轻的女售票员,在站点,上来了四位乘客,其中有一对年轻的夫妇、一位老太以及一位青年。

车上司机和一个乘客遇难。而那个遇难乘客就是那2人抬的死者。事件的真实情况是,凶手制造了一个被杀人坐公交车意外死亡的事件以摆脱自己罪行,而那个救女孩下车的老头则是著名的法医教授。

售票员是个短头发的小姑娘,正剔着指甲缝呢。她抬头看了一眼外地小伙,说:“你坐错方向了,应该到对面去坐。要说这话也没什么,小伙就下站下车,在马路对面坐回去呗。

杀人后呆立原地对人群嘶吼,成都持刀伤人致死者有隐衷?

在这起事件之中,让许多人惊奇的是,杀害女子的男人并没有立马逃走,反而是坐在不远处,对着围观人群崩溃的嘶喊。这导致许多的人引发猜想,是不是男子与女子之间存在着某种隐情,而导致男子残忍的杀害了女子。

该伤人致死的男子在捅伤女受害者后,原地呆坐对着人群怒吼该男子邓某手上有刀,而且他的目的性极强,他的目标就是这位年仅20岁的女子施某,他并不是发狂到处伤人。

成都男子在 公交站持刀杀人致死,最大的可能就是心理变态,杀人泄私愤。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某公交站后面发生一持刀伤人事件。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拎起女孩,手持一把类似匕首的刀子向女孩脖子刺去,等确认其死亡后才放手。

原来,在成华区双庆路某公交站,有人持刀伤人。犯罪嫌疑人邓某持刀捅伤了被害人施某,等到警方抵达现场以后,邓某正在对围观群众大骂,并没有逃走。而被害人邓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后,当场被宣告死亡。

防卫过当四宗案例分析

过失与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任何种类的过失与故意。(5)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都是故意犯罪,因为防卫过当是故意造成的损害。

如果有人要强暴你,你不小心杀了他,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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