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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票以涨停价委托申报 *ST美盛被浙江证监局警示

网络热点01-19阅读:351评论:0

1月18日,*ST美盛(SZ002699,股价1.51元,市值14亿元)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美盛被警示的原因系公司在回购股票时以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进行委托申报。

今年1月12日,*ST美盛公告称,拟使用4000万元(含)至8000万元(含)的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35元/股(含)。*ST美盛表示,回购股份是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12日,也即上述回购公告发出之日,*ST美盛的股价已经跌至1.24元/股。

上述公告发出后,公司股价在接下来的交易日里开始上涨,*ST美盛也在1月16日实施了首次回购。1月16日*ST美盛的股票价格呈现了一字板形态,当天的开盘价、收盘价和最高价皆为1.37元/股,最低价为1.36元/股,当日涨幅约5.38%。

*ST美盛表示,其在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成交价为1.37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137万元。

对于向*ST美盛出具警示函的原因,浙江证监局表示,*ST美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在开盘集合竞价和盘中连续竞价交易时段存在以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进行委托申报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原因,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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