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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违规减持情节严重者 可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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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摘要

上交所:违规减持情节严重者可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证券时报网讯,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1月修订)》。其中提出,相关股东...

快讯正文

上交所:违规减持情节严重者可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证券时报网讯,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1月修订)》。其中提出,相关股东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减持股份未及时停止交易且未及时披露,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达到总股本的1%或者金额达到2000万元,情节严重的,上交所可以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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