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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居民委员会选举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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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新成立的社区怎么选举

1、成立选举机构,部署选举工作阶段 (一)成立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三)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由 5 或 7 人组成,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2 人,委员 2 或 4 人。

2、④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采取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可召开选举大会,也可不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⑤颁发当选证书。

3、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的。

4、据查询官方资料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5、居民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产生流程如下:(1)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当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到3人的代表进行选举产生。

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居民代表一般应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之前产生,推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非社区居委会选举期间的代表补选、增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主持。

法律分析: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从登记的选民中产生,实行按职务提名。

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居委会是怎么选举的

④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采取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可召开选举大会,也可不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⑤颁发当选证书。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法律分析: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委会的选举流程如下:候选人提名。通常由社区居民提名,也可以由政府组织推荐人选。候选人需要符合相关资格条件,例如年龄、政治面貌等;公示名单。

一般以100到700户居民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到9人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选举法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规定: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地享有选举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由广大人民群众选举代表参政议政的法律。全国人大制定通过的相关法律,其适用范围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居委会书记正确的名称应该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基层选举有关条列选举产生的,但不属于公务员的范畴。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大主席团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居委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1、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到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

2、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3、上述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委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4、是如何产生的?任期是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5、并对下年度社区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通过决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过半数以上成员赞成方为通过。协商议事形成的会议决定、决议等记录,存入居委会社区建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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